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有开设赌场罪的被告人,其被宣告缓刑的机会几乎为零。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只有那些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待遇,但是,就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这个具体案件来说,尤其是当该案情较为严重时,通常会对被告施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附带罚金作为惩罚,因此这明显与中国缓刑制度所设定的前提条件不符。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即便是在当事人知道别人正在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情况下,仍然向对方提供诸如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支持,那么他同样会被视为犯罪行为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