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涉及
帮信罪的
刑事拘留期最长期限为37日,如若届满仍未解除拘禁状态,则可能进入
逮捕程序。在遭遇此类情况时,可能产生如下四种后果:
首先,在相关部门经过深入调查后证实并无
违法犯罪行为存在,这种情形应当予以释放。
其次,如果经过严格的
司法审查后判定嫌疑人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也将予以释放。
再者,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那么将依法办理相应的
取保候审手续,从而实现释放。
最后,如果经过严格的司法审查后认定符合
逮捕条件,但同时又存在不宜进行
羁押的法律情节,那么将依法办理
监视居住手续,以实现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