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抢劫罪行之案的受害者,有权利凭借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出席法庭审理过程。倘若您并不希望亲自出席审理,那么我们尊重您的选择并提供相应支持,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范。一旦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通知各受害者亲临现场参与审理。在此过程中,即便受害者未能按时出席,亦不会因此影响法院的审判活动。综上所述,作为受害者,您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法庭审理,同时亦可以依据个人角度合理评估是否需要亲自出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