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教唆他人实施绑架行为时,若行为人最终构成了绑架罪,那么教唆犯同样将被视为犯罪主体,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绑架罪主要泛指以获取财务为目的而对他人进行挟持,或利用他人为人质作为要挟手段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依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惩处。因此,对于教唆他人实施绑架的教唆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罚。需要强调的是,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依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惩处。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