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谅解书发挥着弥合分歧、化解纷争的关键作用。尤其在涉及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中,被告或其近亲往往会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赔偿或补偿给被害方,以换取被害人对其行为的谅解,并请求司法机构对被告进行适当的减轻量刑审判。
值得注意的是,谅解书的应用范围远超刑事诉讼法则明文规定的刑事和解程序。无论何种类型的案件,只要能够获得谅解书,便可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减轻量刑的机会。
然而,对于某些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案件,即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仍有可能面临死刑立即执行的严厉判决,无法获得相应的减轻量刑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