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赌博犯罪活动下游环节的参与者,即通常所称的“下线”,其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赌博共同犯罪的一部分。此类罪犯通常会受到以下相应的法律制裁:
首先,对于那些主要的赌博犯罪组织者或是长期从事赌博业的人士而言,他们可能需要面对拘役、管制以及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严厉的刑罚,同时还将面临缴纳罚金的义务。
其次,如果这些主要犯罪分子涉及到开设和经营赌博场所的行为,那么他们将会面临高达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缴纳罚金的义务。
最后,如果这些主要犯罪分子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也必须承担缴纳罚金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