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法院有权冻结账户。以下是法院有可能冻结账户的三大情形:
首先,若是在件民事诉讼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可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对方当事人的账户进行冻结;
其次,在法院执行程序中,法院有权依据职权,对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进行冻结;
最后,若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也可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