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场所休息区内突然离世的情况并不符合工伤范畴,然而,如果是由于疾病或因其它非职业性原因导致的伤逝,则可依据相关规定向养老保险基金会提出申请,要求其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以及抚慰金。但是,这一切都需要以该名员工曾经成功参与过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条件。尽管这样的不幸事件与雇主并无直接关联,但基于人道主义精神,雇主仍有责任对那些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员工家属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丧葬费用以及抚慰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