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此类行为可归类于
刑事犯罪范畴之中的
侵犯财产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若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则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若涉案金额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这类
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
行为人采取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其中,威胁是指通过告知受害者将会面临某种恶果来迫使其处置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未能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置财产,那么他/她将会在未来某个时刻遭受恶果。至于威胁内容的种类,并无明确限制,既可以是针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方面的威胁,也可以是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受害者感到恐惧的因素。此外,威胁行为只需足以令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即可,无需实际发生。无论威胁内容是由行为人亲自实现,还是由第三方实施,亦或是通过其他方式实现,都不会影响本罪的成立。同样地,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必以
违法为前提。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罪所侵害的客体并非单一客体,而是一种复合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危害到了他人的
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
《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