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条文方面,针对开设赌场罪有如下具体规范:
首先,开设赌场罪主要是指,从客观角度来看,涉案人员实施了聚集众人进行赌博活动、设立赌场以及将赌博作为职业等行为;
其次,只要赌场已经正式投入运营,并且有人实际参与其中,那么便构成了本罪的既遂状态,至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取了利润并不影响定罪量刑,若开设赌场的人员自身也参与到赌博中,且将其作为职业来经营,则可考虑对其以本罪和赌博罪进行合并处罚;
最后,对于此类犯罪行为,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但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