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介方若以跳单相威胁进行不当得利行为则被视为敲诈行为。
然而,若欲对此类案件提出正式立案请求,涉案金额需符合一定要求。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敲诈勒索公共或私人财产价值大于等于两千元且小于等于五千元者,将被判定为《刑法》中所定义的“数额较大”范畴。
因此,如果相关中介敲诈所得金额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他们便可能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名。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启动立案程序,对涉事人员展开刑事追责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