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继承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在现实生活中,
遗产继承是基于
遗嘱进行的。若立有遗嘱,则应严格按照遗嘱所述的内容去执行。反之,如无遗嘱可循,
继承顺序便会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个继承顺序为,在世的配偶、亲生子女以及父母;而第二个继承顺序则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亲属。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
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首先应当由
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来继承遗产,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若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并未发现有任何一人能够继承遗产,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接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