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探视和收发信件或物品通常仅限于涉及案件的相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押人员的直系亲属。而关于如何寄送物品给在押人员,可以考虑采取邮寄的方式。在邮寄过程中,请务必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选择指定的邮局进行邮寄,并且注意所寄物品的合规性,避免出现任何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以防被看守所扣留。这是因为看守所对于所有可能与在押人员接触的物品都会进行严格的检查,以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因此,家属们可以考虑寄送一些质地柔软、穿着舒适方便的衣物,如内衣、毛衣、运动装、棉衣、棉裤等日常生活用品。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