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养子女拥有继承权。养子或养女与养父母共同构建出了一段法律制度下明确定义的父母子女亲属关系。
然而,这并不是纯粹的想象,而是法律效力对这种身份认同产生了一致性的约束,使得养子女能够享受到如同亲身父母所生的亲生子女同等的权益。而财产的传承过程也是遵循特定顺序的: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具体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当继承权开始启动之后,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法参与其中;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出现来承接财产,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辅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