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诉转为自诉之后,当事人有权利撤销该案。针对自诉案件,在审判结果宣告之前,涉事人与被告人之间有权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或撤销其提起的自诉控告。
此外,在审判机关对自诉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倘若被告并没有受到刑事拘役,那么在案件受理之后的六个月内应该做出最终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