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下列收入并不被纳入员工薪资总计之内,包括但不仅限于:
1、社会保障福利的支出部分,例如丧葬抚恤金以及生活救助费等等;
2、用于保障员工权益的各项支出,例如健康防护用品、解暑药物以及清凉饮品等相关费用的提供;
3、按照相关法规尚未纳入员工薪资总计的各类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及其其他类型的收入,例如为企业或组织带来显著创新成果而获得的激励奖励。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