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于事实清晰明了且权益和义务关系明确,以及争议程度较轻的简易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事实清晰被界定为当事人双方对于争议事实的描述高度一致,并且能够提供坚实有力的证据,无需法院对此展开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便可准确地判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是非曲直;而权益和义务关系明确则意味着责任的归属得以准确确定,权利的享有对象也得到明确标识,两者之间的关系清晰无误;
至于争议程度较轻则要求当事人对于该案件涉及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存在的争议没有严重分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