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区别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区别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8-03 10:30:09 已帮助202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区别
劳务关系,即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据某种约定,由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单次性或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而用人单位则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之法律关系雇佣关系则是指员工在规定的或未明确设定的期间内,接纳雇主的指导与安排,积极地向雇主输送劳务,雇主给付相应报酬的权力与义务关系。在此情况下,无论是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他们既可以是自然人、也有可能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因此,两者之间的主体构成非常多样化。
然而,对雇佣关系来说,参与其中的雇员仅能是自然人,没有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充当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务关系上,各当事人间只存在经济层面的关联,劳动者应自觉提供劳务服务,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相应的报酬,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任何人身支配或依附的关系。但在雇佣关系之中,雇员必须严格按照雇主所指定的范畴之内进行相关劳务活动,需要服从于雇主的指令与管理,故此,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隶属关系及人身依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