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同饮酒的过程中,一旦有人因此离世,应如何赔偿这笔款项的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评估和判定。若在事件中存在责任方,则需依照各自所占比例,负担必要的治疗成本、殡葬开销等相关赔偿款。当事件中不存在责任方时,可以参照公平原则,以适度的方式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然而,若在共同饮酒的环节出现如下行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迫使他人过量饮酒,例如,故意灌醉对方,威胁对方饮酒,或者在旁观者已经处于失去自我控制的状态,且知情对方不能承受酒精影响的前提下,仍然鼓励他们继续饮宴;
其次,是明知道对方不具备足够的酒量,例如,了解对方已经患有某些病症,依然敦促他们饮酒,进而导致疾病恶化;
再次,未能妥善地照顾和护卫醉酒的当事人,例如,当饮酒者已经丧失或临近丧失对自身自我掌控与行为的能力,思维模糊难以理智处理事务,朋友们却未能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或者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在饮酒后驾驶,却未能尽到劝说阻止的义务,从而引发事故并造成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