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之规,对于劳动者被解雇后,其薪资款项应当于当日即刻结算完毕;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当劳资双方依照法定程序解除或中断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有义务确保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将劳动者的薪水一笔付清。因此,对于被辞退的员工,其薪资补偿的标准如下:
首先,若由于企业面临经济困境进行的规模化裁员,此时辞退员工则需给予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该款项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便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若系无正当理由突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最后,若由于劳动者自身行为不当导致遭解雇,那么相应地,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