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饮酒情况下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静止停泊的汽车相撞时,应立即选择向警方报案处理。若电动自行车被认定为机动车范畴,且该次意外事故乃是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酒后驾车引发,按照相关现行法规,通常情况下该摩托车驾驶员将承担事故的全责。在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涉案交通参与者行为对于交通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影响及他们过失的严重性来确认各方责任的归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