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法人代表与法定
代表人的性质区别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法人代表这个术语并非自成一体的完整法律概念,通常是指依照
法人组织内部规章制度被赋予特定职责或者接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能够代表着
法人实体对外合法行使
民事权利和履行相应义务之人。相比之下,法定代表人则是明确无误的法律概念,具体来说就是依据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条款,代表法人实体行使管理职权的
主要责任人,也是法人的唯一法定代表者。对于未设立正式领导职位的法人,可以由负责工作执行的副职主管担任法定代表人,反之若已有
董事会,则往往由
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而对于未设有董事长职位的法人,在经过董事会授权后,委员会指派的负责人亦可成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关于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的区分
其次,我们可以看到,法人代表的产生是基于法定代表人的郑重委托,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便无法产生法人代表。反观之,法定代表人的产生通常是通过上级机关的委任或者企业决策机构按照法定规程予以选举形式选出。
3.关于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构成的数量差异接着,法人代表的设置可以不止一位,但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仅有一名法定代表人能代表法人独立行使各项职权。
4.关于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权限的异同点再者,法人代表只能在法律允许的权限范围内向外行使权力,其行为效力属于间接指向法人,对于法人并无直接的法律约束力。相反,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特定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部分或全部权力,他们的行动直接对法人产生法律效应。
5.关于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人选变动的法律程序差异此外,法人代表的变动并不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也无需进行注册登记。
然而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变动则是法人应进行注册备案的重要事项之一,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因此,如果出现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办理
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手续。
《
民法典》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应履行的义务】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