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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获利100万怎么判

非法经营获利100万怎么判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8-02 16:30:14 已帮助25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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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获利100万怎么判
对于各类非法经营行径所涉及的法条规定,一百万元人民币的刑事处罚力度也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
首先要明确的是,所谓“非法经营罪”,乃是指在未经主管部门的特许下擅自从事专营性、专卖化商品的贸易,乃至其他受限产品的交易,此外还包括私自买卖必须经过审批方可进行的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相关证件,以及从事诸如炒汇、期货等需要得到许可方能进行的其它非法经营活动。凡此类行为,都有可能对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造成严重干扰,若情节较重者则更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关于非法经营罪的司法判定依据和刑事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对于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要科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数额一倍至五倍之间的罚金
2.若已经构成该罪且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判罚给予一倍至五倍之间罚款的基础上追加没收其现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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