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意外的过程中,倘若面部遭受损坏而需要赔偿相关款项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此项费用将以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正式收款收据为依据加以明确;
其次是误工补贴部分,该项费用标准将取决于受害者的误工期限以及其经济收入的水平;
再次是交通费用部分,这部分费用将依据受害人和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真实费用来进行计算;
此外还需支付护理费用及住房费用等项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