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相关款项: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为:以员工个人的工资作为基准,乘以7个月的标准进行支付;
2.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计算方法如下: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全职工人每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乘以8个月的标准进行支付;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以相同的地域范围和社会平均水平,再次乘以4个月的标准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