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施取保候审须遵循如下几个基本流程:
首先是取保候审的申请步骤,需要注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均享有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权;
其次,此类申请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提交。接下来便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负责对取保候审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为七日内;倘若审核人员认为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拒绝原因。
最后便是取保候审的执行阶段,专门的公安机关应根据审批文件,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要求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法条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