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如若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犯罪嫌犯人或者被告可以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并未触犯第七十一条所列任何规定,则至取保候审期届满之际,他们便可凭借解除了取保候审的通知文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已缴纳的保证金。因此,为了顺利地收回在取保候审阶段所缴纳的保证金,首要条件便是保证自身在这段时间内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随后按照法定程序,携带解除了取保候审的通知文件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