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刑事程序中的强制手段与能否被判处缓刑之间并无直接且必然的法律联系。相反,缓刑则是针对已经作出的刑事惩罚裁决进行的一类执行方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明文规定,被判处缓刑必须具备以下几点条件:
首先是被告人的行为轻薄,
其次被告人在案件中表现出真心认错的态度,再次被告人没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最后是缓刑的执行不会给被告人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是否能够被判处缓刑,需要依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以及被告人的个体特征进行综合判断,而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步骤,其本身并不足以左右最终的刑罚判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