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案件的裁量标准主要参照于所涉窃取财物的价值总额。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若盗窃者对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则应依法认定为构成盗窃罪行。具体而言,该数额区间被划分为“数额较大”的范畴,相应地,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附加或单独进行罚金的处罚。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强调的是,入室盗窃作为盗窃罪的一种特殊情形,即便其所涉及的财物价值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由于其行为本身已经触犯了刑法,故仍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除了要充分考虑到盗窃金额之外,还须结合其他相关因素,例如盗窃行为发生的次数、实施手法及情节严重程度等方面,来全面评估是否构成盗窃罪行及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