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情况,所要面临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制,然而,当事人并无必要入住监狱。
其需要承担的主要是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
在针对的民事责任方面,通常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准则实施赔偿措施;
而在行政责任层面,通常由当地公安局进行调查取证和展开拘留或罚款的法律程序,但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另外,对于导致他人轻伤二级的事件,则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范畴,依法依规应由公安部门启动立案侦查,紧接着再交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及最后由法院进行相应判决,罪犯需要入狱服刑以偿还其罪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