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遭到无辜解雇的情况下,您有权向所在用人单位索求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实试用期内的试用员工未能达到其预定的录用标准时,便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无需向您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同时也无需提前三十日进行书面告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