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交通事故之时,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
1.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刻停车,并且确保对现场进行合理保护;
2.如果事故中有生命体征丧失的情况,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第一时间对伤员进行有效抢救,同时应尽快向当地的交警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汇报此事情况;
3.如因为抢救伤员而不得不对现场位置进行改变,应及时标示出变动后的位置;
4.若只有少量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非常明确,所有参与方应先撤出现场,然后再进行详细协商和妥善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