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夫妻离婚过程中,房屋可以过户至子女名下,但是此举须征得夫妻双方的共同协商与同意,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转移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正式离婚之际,夫妻双方应就共有财产问题达成概括性的协议;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尊重女性权利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