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并同时准备好保证人或者提供充分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且被处罚者本人或者其家属能够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每天两百元的标准缴存完全额保证金的话,他们将有可能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二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