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发现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您可考虑以下途径:
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其拒绝理赔之原因所在;
如若保险公司拒绝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那么作为消费者的您有权前往当地的保监局进行投诉。
其次,如果经过双方磋商,依旧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寻求仲裁途径。届时,将有独立且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此问题进行裁断,并决定是否应予以理赔。双方均需严格遵守裁定结果。
最后,若以上方法皆行不通,您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针对保险公司的法律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定程序来解决争议。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