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期限取决于自其知悉继承权遭受侵害之时起算后的三年内。
正式解释这一问题的渊源来自于我国现行民法典的具体规范,其中明文昭示:
因继承权所引发的纷争,继承人都有权依据法定程序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然而在此过程中规定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之有效期限便是尊重我们生命权,明确规定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如果存在相关法律对此类诉讼的时效期间做出了另行规定的话,那么就应当依循这些法律的具体条文来处理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