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且具约束力之遗嘱,需确保如下实质性要求得以满足:
首先,遗嘱订立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表述需反映订立者的真实意愿;
再次,遗嘱所处理及分配之遗产仅限于订立者合法拥有的那部分财产;
另外,在遗产分割过程中,必须保留那些身陷困境且无生活保障的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
最后,进行遗产分割时,还需妥善考虑胎儿可能应有的继承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