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揭发他人罪行,一旦被确认为事实真相,便能视为立功之举。
所谓立功认定,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所推出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分子立功行为进行判断与裁定。
然而需注意的是,立功这一要素必然由犯罪分子亲自实施。
若为了让犯罪分子获得适当减轻其处罚的权益,犯罪分子的近亲属或朋友直接向相关机构揭露其他人犯下的罪行,或是提供了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甚至是积极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那么这些做法都不能被视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