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制造有毒食物罪行的刑事责任追责分配如下:
当导致人员死亡或涉及其他极端恶劣行为时,将处以最高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面临高额的罚金或是财产上的没收;
若对人体健康产生了重大影响,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
至于情节较轻者,将依法分别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也要缴纳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