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大陆地区,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申请保护其民事权益的
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但也存在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形,请您注意了解。
2、该诉讼时效自您明确知晓或理应知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之时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权益遭受侵害之日算起已超过二十年之久,那么我们将无法再对您提供司法救济。
3、对于那些具有特定情况的当事人,我们的人民法院可能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期限,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