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其它事业单位的职员,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权力滥用,以不正当手段索取他人财产,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以此来为他人提供物质上的利益,并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将面临以下刑罚,即处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须予以罚金的附加处罚;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当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也必须缴纳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