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指控犯有袭警罪行的嫌犯或被告而言,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将主要依据特定案件实际发生的情况以及法律明文条款来进行判断。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不会故意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判工作,同时也不存在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并且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各项法定条件,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那么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准许其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