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男性实施的强奸男性之行为同样被视为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指出,强奸罪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它方式,违反女性意愿,强制与她们进行性接触的犯罪行为。尽管该法规起初仅针对“妇女”群体,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不断深化以及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男性作为强奸案件受害者的现象逐渐被纳入到强奸罪的管辖范围内。因此,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强迫他人进行性行为均有可能触犯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