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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能不能从轻处理

强奸罪能不能从轻处理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8-01 13:43:01 已帮助10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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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能不能从轻处理
强奸罪刑罚裁定主要依据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而做出判决。当存在法定的减轻情节例如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立功表现、积极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并且得到其谅解等情况下,法院在进行量刑时可以依法、适当考虑进行轻判。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强奸罪作为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法律对此类犯罪行为设置了极为严厉的的惩处规则并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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