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刑罚裁定主要依据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而做出判决。当存在法定的减轻情节例如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来立功表现、积极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并且得到其谅解等情况下,法院在进行量刑时可以依法、适当考虑进行轻判。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强奸罪作为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法律对此类犯罪行为设置了极为严厉的的惩处规则并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