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措施实施后需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在执行拘留措施之后,刑事司法机构一般须于24小时内将此信息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其次,若出现无法有效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阻碍侦查进行的特殊情况时,在相关障碍消除之后,必须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条文中提到的“阻碍侦查”主要指可能导致证据被销毁、篡改,妨碍证人作证或串供行为的发生,以及可能引发同案犯逃避或妨碍侦查工作有序开展的状况。
如果亲属未能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他们应该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询问情况,了解是否因刑事拘留通知书仍在邮寄过程中,或是邮寄地址填写错误等原因而未收到通知书。
第二步,若经调查并无上述问题存在,则说明公安机关可能涉嫌违规执法。
在这种情况下,亲属应积极收集证据,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