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年满十八岁却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个体,我们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如果该嫌疑人尚未年满十六岁,那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他们无需为其所犯下的盗窃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必须接受并由其法定监护人或父母进行严肃的教育和监管;
其次,若该嫌疑人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岁,那么他们同样需要为自己的盗窃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则需依据案件涉及的金额大小,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然而,考虑到未成年人在心智发展上仍处于成长阶段,因此在量刑时应予以适当的宽大处理,尤其是对于那些年龄尚小的犯罪者,更应该给予充分的宽容和理解。
此外,如果该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那么这无疑会成为减轻其刑罚的重要因素之一。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