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对庭审时间并无具体的上限规定,只要在规定的审判期限内完成案件审理即可。
然而,根据实践经验来看,通常每次庭审所需的时间大约为一至两个小时左右。若案件所涉权益之间的冲突较为简单明了,那么一般在一个小时之内便可顺利完成;而若是涉及到相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则可能需要一个多小时甚至两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够圆满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