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通常为三个月左右完成;而对于普通程序而言,则大约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来审理。具体的审理期限会因案件的复杂性而有所不同。在大部分情况下,常规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但是,如果案件所处的区域案件数量较多,那么审理周期可能会相应地延长。
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相类似,立案之后,首先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给予其15天的答辩期。随后,法院将根据各方的意见安排开庭日期。待开庭结束后经合议庭合议,并作出判决。判决书将送达给当事人,如有任何异议,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
在简易程序中,每个案件的最长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即使在开庭时保险公司未出席,也不会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若判决书已经生效,您只需携带判决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开设银行账户,并前往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申请赔偿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