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中明确规定,强奸行为的被害人只能为女性,因此,如果实施强奸行为的主体为男性,则无法构成强奸罪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实施性侵行为的是女性,对男性进行侵犯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具体而言,根据受害者的年龄差异,可能会涉及到猥亵儿童罪或强制猥亵罪等相关罪名。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