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未能履行理赔义务,那么投保人便可根据相关法规采取相应法律举措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协商途径:投保人有权就此事项与保险公司进行商谈,以达成双方均能接受之合理理赔方案;
其次,仲裁程序:如经过充分协商仍未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投保人可依法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司法诉讼:若前述协商及仲裁手段皆无法解决争议,投保人则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