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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癌保险不赔怎么办

肠癌保险不赔怎么办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2024-08-01 11:16:23 已帮助20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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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癌保险不赔怎么办
若保险公司未能履行理赔义务,那么投保人便可根据相关法规采取相应法律举措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协商途径:投保人有权就此事项与保险公司进行商谈,以达成双方均能接受之合理理赔方案;
其次,仲裁程序:如经过充分协商仍未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投保人可依法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司法诉讼:若前述协商及仲裁手段皆无法解决争议,投保人则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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